七月初七称为七夕,民间乞巧当然应该就在此夕。可是,在民俗史上却有过七月初六入夜乞巧的事,而且时间延续多年,地域广及南北。宋太宗把它看作一件大事,竟至下诏令更定,仍以初七为七夕。
这个问题,曾引起古人注意。清初王士《香祖笔记》在叙明上述诏令后说,名七夕而用六,不知起于何时。博赡如王士,还是只能存疑,而所表示的疑问,又显然沿承南宋洪迈《容斋三笔》:“太平兴国三年七月,诏七夕嘉辰,著于令甲。今之习俗多用六日,非旧制也,宜复用七日,且名为七夕而用六,不知何时以然。”王士也说是太平兴国年间下诏,而非如另一说所称宋太宗淳化年间;他的疑问表述为“不知起于何时”,与洪迈“不知何时以(已)然”语亦不异,可见他所依据的就是《容斋三笔》。
其实,明代沈德符对“七夕用六”的起始及相关问题有过说明了,只是王士并未见到或虽见而不曾注意,晚清俞樾《茶香室续钞》是称引了的:“明沈德符《野获编》云:江南李煜以七夕生,至期,其弟从益自润州赴贺,乃先一日乞巧,江浙间俱化之,遂以成俗。直至宋淳化间,始诏更定仍为七夕。然则七夕之用六夕,自南唐始。”末句为俞氏按语。南唐国主李煜(937-978)生于七夕,他在继位后,王室人员和群臣于此日贺寿,其弟李从益居润州(今镇江),因贺生辰须于初七日到国都江宁(今南京),就提前一天乞巧,江南、浙江民间便也照着早一天乞巧,不多几年竟代替旧俗成为新俗。这种情形似乎还由南而北影响到中南地区,李煜失国(975年)、“归为臣虏”以后仍然如此,以至宋太宗为之不安,要用政治方式干预,名义上是要恢复旧制,进行正俗,实际上自然是为了消除李煜生辰导致民间变俗的影响。
事情并未到此为止。李煜降宋之初,宋太祖封他为违命侯,尽管有羞辱之意,但宋太祖知道他并无政治能量,并不想杀害他,只把他当作翰林学士看待,而在“烛影摇红”下兄终弟及继位为帝的宋太宗却对他不放心,总是提防着他,下诏更定七夕于前,又赐药暗害于后。李煜在东京(今开封)过“臣虏”生活,“时时以泪洗面”,又在所填词里写了故国之思,宋太宗因此忌恨,也不管李煜只是写情而非立誓,仍必欲置之死地。相传他借李煜生辰时机(当是公元978年)赐牵机药,服后即死。生于七夕的人当然不少,死于七夕的也是代不乏人,但是生日即是死期,这个概率极小;李煜以生日受赐牵机药,纵然不想服也不行。他之死岂是偶然,这个传说的可信程度应当认为很高。
李煜死于978年,亦即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,太宗下诏正俗更定七夕,应在此年七月初,若迟至淳化(990-994)年间,则其“耐心”恐怕等不到这么久吧。
转载:
Untitled Document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