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境内交通闭塞,民智落后,禁忌较多。这些禁忌多属于迷信落后所致,随着交通发展、民智日开,而今正在改变,过去的禁忌主要有以下一些:
正月初一:不准说不吉利的话和哭泣、吵架、骂人,特别当日清晨没吃东西以前要求更严,连带有“死”、“病”、“痛”、“穷”、“没有”、“不要”等字音的话都不能讲。所以这天都早起床,吃东西,动口以后,说话就自然些了。
腊月二十九日过年,饭上甄后,妇女要停止针线活,也不能洗衣服。年三十那天,禁止去水井挑水,说是这天龙王团年,不能惊他,否则,来年龙王会捣乱、遭水、旱灾害。这天不宰杀畜禽和伤害生命,让各种有生命的东西,都安全地度过“三十夜”。在吃年饭时,禁止菜汤泡饭,否则来年下大雨时,大水会冲垮田土。
在外地死去的尸体,不准抬进屋,都只能在屋外停柩待葬。为冷尸野鬼不能见家神。
不准把山上野外死的雀鸟野兽拿到家里来,见了死禽死兽,也不要告诉亲人,特别是正月为最。
禁止把看到蛇交配的情况告诉别人,因为这是不祥之兆,应先给树木讲,对树讲了,树要枯萎。
不准用脚踩在灶上,不准在灶上烘衣裤、鞋袜和其他脏物,灶上禁煮狗肉。
禁用五爪肉和其他非宰杀的肉祭神,否则是对神灵的侮辱。
禁止随意移动火坑中的三脚,每年只能在腊月三十日动一次。因为三脚是一家之主,不随便动位置,这是安居的象征。
禁止锄头扛在肩上和挑空水桶、空粪桶进屋,不准将畚箕覆在堂屋中,因为这是埋人的迹象。
禁止在屋里吹口哨,在屋里打呵吹,也不得随便在屋内敲敲打锣。这样会引鬼怪入门。家有孕妇不得随意动土,在壁上钉钉子、折门窗,也不能随意移动家里的大型家具,防止惊动胎儿。
农村草医忌吃狗肉和其他五个爪子的兽肉,否则,药物、符水不灵。
未婚青年男女(包括少年儿童)忌吃猪蹄子叉叉,说吃了找不到对象。
未上学的儿童禁止吃鸡爪子,不许吃猪鼻孔肉,不许吃敬过神的菜饭,不吃猪尾巴。
不准外人同闺女开玩笑和坐在一条凳子上。
不准在吃饭时端着碗站在别人的背后,面对别人背后吃,说是吃别人的背,使别人“背时”。
妇女生小孩未满月,不许进人家的屋,说是空肚子进屋,于人家不利。
出门求医,忌逢搬挖锄、带畚箕的人。
出门办事忌逢女人。
……
随着经济、文化、科学的发展,以上的一些禁忌已逐渐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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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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